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安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发〔2021〕14号)以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定于2021年6月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市水利局研究起草的《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安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发〔2021〕14号)以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定于2021年6月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市水利局研究起草的《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和市水利局网站(网址:http://slj.taian.gov.cn/)获取《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taszk7722@163.com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水利局:0538-8567750(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水利局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环湖路中段泰安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收),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
附: 《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