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18:08 浏览次数:


泰水字〔2024〕2号


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河道管理保护中心,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水利主管单位,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肥城市水资源保护中心,市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4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水利局

2024年3月6日


2024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4年,全市水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登高望远、奋力争先主旋律,聚焦“理念领先、作风领先、能力领先、业绩领先”新标准,按照“坚持一个统领,推进三项改革,突出三大重点,提升五个能力”总体布局,即:以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水权水市场改革、综合水价改革为动力,以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大汶河系统治理和农村供水保障为重点,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能力、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水利融合发展能力、水事执法监管能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勇担使命、真抓实干,着力实现工程建设有突破、资源开发有效益、河湖管护有特色、多元发展有影响、行业管理有权威,各项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一、稳步推进黄河战略先行区建设

1.加强项目储备。聚焦黄河战略先行区水利任务,树牢超前思维,强化主动意识,建立项目储备库,联合相关技术单位,谋划储备水利项目,形成全年抓策划、全年抓储备的工作格局。(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2.加强对上争取。用足用好超长期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及时掌握政策资金动向和申报时间节点,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财务审计科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二、持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3.探索水利投融资改革。充分利用增发国债、水利专项债券、金融信贷资金,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积极推进投资渠道多元化。召开全市水利项目推介会,向央企国企以及金融机构推介重点水利项目。以农村供水工程为切入点,利用EPC模式探索引入社会资本。(财务审计科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水权水市场改革。加强与山东省水科院等高端水资源研究机构合作,对全市水资源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对策措施进行深入研究,12月底前完成《泰安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与优化配置管理研究报告》编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水务专员制度,推进水权跨区域、跨行业、跨流域交易。搭建水权收储平台,开展水权收储试点,争取全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综合水价改革。组建多水源供水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供水市场。落实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计划)管理,加快推动农业水权交易。完善计量体系建设,实行农业灌溉计量水价。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回头看”,巩固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完成岱岳区小安门水库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省级试点建设。(财务审计科、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市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水利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

6.落实蓄滞洪区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指导东平县5月底前完成金山坝以西居民外迁安置实施方案编制,8月底前开工建设。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配合做好我市境内安全建设其他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联合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

四、推进大汶河系统治理

7.提升河道行洪能力。推进大汶河防洪提升工程论证,巩固提升主要河段标准化堤防。实施大汶河(泰安段)堤防及防汛路改造升级,推进堤路一体化建设;河槽、岸坡整治,沿线桥、涵、闸加固改建,完善河道附属工程,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满足生态需求。推进实施大汶河防洪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全流域数字化水平。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适度超前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发展规划科、水利防汛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新水域岸线管护模式。探索滩地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通过政企合作、土地托管流转、合作社等形式,将河滩地集中统一管理,优化种植结构、规范种植活动、培育新型农业,发展“河道经济”。(河长制工作科、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财务审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母亲河复苏。落实大汶河母亲河复苏行动任务,实施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与改造、恢复有水河长等重点项目。推进生态堰、生态护坡等工程建设。(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河长制工作科、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发展规划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大汶河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科学调度。建设戴村坝最小流量下泄设施,强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科学开展大汶河拦河闸坝联合调度,确保戴村坝生态流量持续全年达标。(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11.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完成11个新建水源;泰山区黄花岭、岱岳区下港、肥城市群将湖、东平县滨湖等4座新建规模化水厂;15座规模化水厂改扩建;128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及规模化供水管网延伸,新增规模化供水779个村;新建改造村内供水设施469个村,实现农村自来水入户率100%。到10月前,全市农村自来水实现“户户通”,保障24小时不间断安全优质供水,实现农村自来水入户率100%。提前一年完成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市农村供水保障办公室负责)

12.提升饮水水质达标率。强化农村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严格水源水质日常监测巡查,保证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水质检测信息共享,及时消除水质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市农村供水保障办公室负责)

13.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深入推进县级供水公司对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健全农村供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合理确定水价收费标准,实现农村供水水费应收尽收。(市农村供水保障办公室负责)

六、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14.坚决守牢防汛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精准修编水利工程控制运用、防御洪水等各类预案方案,科学组织防汛演练。持续开展水库、河道、山洪灾害易发区等薄弱环节巡查巡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极端天气监测预警、科学研判、精准会商,及时发布预警提醒。提升物资管理水平,力争年内创建7个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规范化单位”。(水利防汛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推进肥城市大汶河砖舍拦河闸、新泰市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肥城市汇河新城街道至仪阳段防洪治理、泰山区石汶河和瀛汶河提升改造、岱岳区石汶河下游段治理等工程建设。实施岱岳区横岭、浦台、黄家庄和东平县冯庄、东风、荣花树等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蓄水验收。5月底前,完成到期的181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对新增病险水库,严格落实限制运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落实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对11个重点小流域开展山洪灾害风险调查,加大山洪沟治理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运行管理与河湖管理科、水利防汛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持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推广河道“清四乱”做法,对全市水库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完善水库基础数据台账。做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规范小型水库承包管理,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完成柴汶河、漕浊河、汇河等 16 条河道堤防调查评估,推进光明、大河、黄前等 14 座大中型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探索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持续开展国家、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创建,重点推进大河水库创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国家试点。(运行管理与河湖管理科、水利防汛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实施重点灌区建设改造。完成岱岳区胜利水库灌区,肥城市安孙灌区、汶阳田灌区年度投资任务及宁阳县东引汶灌区,东平县二十里铺引湖灌区、刘口灌区建设任务。(市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水利科负责)

七、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能力

18.统筹抓节水与保供水。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严格工业园区调区扩区和高耗水项目入园审核,严控高耗水项目用水;深入推进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节水高校等节水载体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内,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24亿立方米以下,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7%以上。(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统筹本地水与外调水。持续用好大汶河流域水资源,落实大汶河水量调度目标,推进群将湖水库、龙门口水库增容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谋划论证黄前水库、胜利水库增容和肥城市小泰山、玉女山水库新建等工程项目。加快引黄入泰、肥城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东平县滨湖水厂等引黄工程建设,年底前主体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与黄委沟通对接,争取引黄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取水许可获得批复。积极谋划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进一步提升水资源战略保障能力。(水资源科、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规划发展科、市农村供水保障办公室、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0.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持续推进大汶河超载治理,力争通过水利部评估验收。严格落实地下水总量和水位“双控”目标,加强地下水水位监测和分析研判,定期通报平原区地下水位,遏制地下水位下降态势。加强自备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采、盗采地下水行为。(水资源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统筹常规水与非常规水。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强化计划用水落实。加大对高耗水企业、公共供水单位用水计划申请、下达情况审查力度,确保计划下达程序规范、水量合理。完善超计划用水提醒预警机制,对超计划(定额)用水情况,严格执行累进加价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先分配再生水,利用已建污水处理厂,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领域和规模,鼓励化工、火电等行业直接利用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水,提升全市非常规水利用水平。(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

22.持续打造美丽幸福河湖。常态化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大汶河、东平湖、黄河滩区以及中小河流、农村河湖问题清理整治。利用好河湖健康评价成果,建好河湖健康档案,编制新一轮“一河(湖)一策”。年内新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不少于5条,打造效益河湖标杆不少于1个。以大汶河河滩地集中整治为抓手,积极推进大汶河创建全国最美家乡河。(河长制工作科、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部门联动,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发挥各级河长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重要作用,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探索实行“河湖长+N”工作模式,做实用好“碧水积分”平台,选树“最美河卫士”。推动群防群治,吸引钓鱼、摄影等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参与河湖管护。(河长制工作科、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形成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定期梳理河湖突出问题,发布典型警示片,及时推送相关河湖长,并面向社会公布。试点开展河湖长论坛,选取履职尽责到位、管护成效显著的基层河湖长分享经验做法。探索实施联合河湖长工作机制,实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河湖长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治理。探索党建引领河湖治理模式,完善河湖基层治理体系。(河长制工作科、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水利融合发展能力

25.推进“水利+生态”融合发展。以小流域治理和坡耕地改造为重点,按照“一面、两带、五区、百村”总体布局,打造一批水美乡村(片区)示范,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平方公里以上,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3.23%以上。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实现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管全覆盖;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争创国家级示范项目1个、省级示范项目5个。(水土保持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水土保持预防科、水土保持治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进“水利+数字”融合发展。率先在大汶河重点河段、主要支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建成数字河湖、数字水利工程,提升水旱灾害防御现代化和智慧化水平。依托已建成的山洪灾害预警、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等系统,整合水资源、防汛抗旱、农村供水、水利工程基础信息和监控数据,进一步充实小型水库、中小河道、小流域、地下水、灌区等自动化信息采集,加强数据整合,推进水利数据“一屏纵览”、水利业务“一网统管”。(办公室、水资源科、运行管理与河湖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水利防汛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市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水利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水利+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和规范移民项目扶持资金使用分配,强化资金整合,优化分配方式。实施移民示范工程,推进泰山区“青山绿水美丽山村”和“汶水河滩研学旅游”、岱岳区“湖光山色最美黄前”、新泰市“水墨乡村美丽家园”、肥城市“红色文化引领研学旅游”、宁阳县“典型示范美好村居”、东平县“环境提升幸福移民”等七大“美丽家园示范区”建设。建立全市水利系统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联系机制。〔南水北调工程管理科(水利移民科)、市水利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市水利移民服务中心)、市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水利经济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进“水利+文化”融合发展。抓好水利遗产调查统计,深入发掘非物质水利遗产。以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大汶河文化为重点,创新打造一批优质水情教育基地、水文化展厅、节水教育基地等示范载体。探索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融入水文化元素,打造水文化名片。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水文化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等活动。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大力宣传水利重大成就和典型经验、水文化阶段性成果。(办公室、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进“水利+旅游”融合发展。用好“一湖、百库、千塘”水利资源,深挖东平湖、天平湖、大汶河、天颐湖等精品旅游资源,分类打造一批水库型、自然河湖型特色水利风景区,加快推进沿黄沿汶生态廊道建设,大力发展沿河、沿湖旅游,完善现代旅游产品体系。(水资源科、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水事执法监管能力

30.提高水事执法效能。聚焦侵占河湖、非法采砂、违规设障、非法取水、破坏水利工程、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31.持续强化联合执法。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无缝衔接,针对水体污染、围网养鱼、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调动全系统执法力量,开展大规模、多领域联合执法行动。(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32.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持续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加大执法活动宣传及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违法当事人及相关主体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实现“曝光一批、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3.强化党的建设。巩固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汶水讲坛”等学习制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升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围绕中心任务,锻造过硬党建品牌,发挥聚集效应。从严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常态长效。(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各党组织共同负责)

34.打造过硬队伍。实施一线闪光“水利铁军”建设行动,建立水利监督检查队、防汛抢险突击队、重点项目攻坚队、为民服务先锋队等队伍,打造“泰安水利铁军”品牌。坚持对标争先,确定年度争先进位目标,做好重点任务现场观摩、中期述职评估、全年总结验收。健全完善考核办法,用好用足考核结果,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做好职称评聘与作用发挥结合文章,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实干担当。(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各党组织共同负责)

35.持续正风肃纪。扎实开展集中性党纪教育,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在全市水利系统扎实开展“强作风、敢担当、勇争先”活动,围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违反机关工作纪律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实化硬化常化作风建设。(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各党组织共同负责)

十二、提升综合保障水平

36.提升综合保障能力。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公文办理、调查研究、公文写作、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舆情信息、会议组织等综合保障质量和效能。强化督查问效,建立健全督查全链条闭环落实机制,聚焦中心工作,落实过程管控,定期开展清单式督查、问效式督查、调研式督查。(办公室、研究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37.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媒体合作,抓好宣传平台建设,全方位开展水利工作宣传,扩大行业影响,提升水利形象。(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38.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党员活动室、文化展厅等文化载体创建。组织庆七一、庆国庆主题活动,开展“水法宣传”“泰安小美”等志愿服务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征文、健身跑、球类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39.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丰富老干部活动,定期走访看望老干部,为老干部提供优质服务。改善老干部活动中心环境,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老干部队伍政治建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1项符合准入标准的市外工业或农业现代化产业投资项目落地,且当年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落实1项外资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当年投资达到500万美元以上;落实1项文旅招商项目落地,当年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确保年度高质量双招双引考核达标。(招商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人事科共同负责)

41.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面抓好重点时段安保维稳,持续抓好信访稳定,及时妥善处理 12345 热线反映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机关保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出问题。(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共同负责)



信息来源:泰安市水利局
友情链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