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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17:52 浏览次数:

泰水字〔2023〕18号


泰安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水利局贯彻落实<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



泰安市水利局贯彻落实《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泰政发〔2023〕10号),加快泰安市现代水利建设,推动重点目标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提高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现代水网建设为抓手,以推进大汶河流域系统治理为主线,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大汶河干流及其支流柴汶河下游治理段达到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 全市5 级以上河道堤防达标率达到 80%以上;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 12.24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 2020 年下降 16%、10%;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5平方公里。到2030年,现代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河湖水生态治理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

1.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研究论证东平湖清淤扩容、老湖区分区运用及居民外迁,推动将东平湖综合治理工程纳入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内容,提升东平湖防汛抗洪能力水平。(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负责)

2.加快推进大汶河和中小河流治理。积极推进大汶河堤防防洪提升工程论证,巩固提升大汶河等主要河道标准化堤防,大汶河干流及其支流柴汶河下游部分治理段达到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实施《泰安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加快柴汶河、石汶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长度 205 公里,全市5 级以上河道堤防达标率达到 80%以上。(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2024年完成181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消除险情(运行管理和河湖管理科、水工程规划建设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山洪灾害防治。聚焦山洪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有序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夯实山洪灾害防御基础。(水利防汛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5.建立水资源承载力管控体系,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试点,指导新泰市做好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试点,探索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体系;实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或区域评估,切实加强相关规划、建设项目、区域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守水资源管理红线,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保障大汶河戴村坝监测断面生态用水。(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全面贯彻落实《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细化实化“十四五”及各年度控制目标,切实加强和规范地下水管理,实行地下水水位预警通报制度,使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落细,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到2025年,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12.24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 2020 年下降 16%、10%。(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扎实推进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落实《泰安市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各项治理措施,进一步优化引黄指标分配,加速推动引黄入泰、肥城群将湖水厂、东平滨湖水厂等工程实施,扎实推进引黄工程水资源论证工作,发挥黄河水置换作用,减少流域内消耗水量;开展大汶河地表水超载综合治理评估,尽快解除超载。(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加严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用水定额宣传推广,强化用水定额在节水评价、计划用水、节水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建立超计划用水提醒预警机制,提升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计划用水管理,科学规范下达用水计划,对超计划(定额)的,严格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开展黄河流域火电行业达标对标行动,强化用水定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严重超用水定额的企业实施分类分步节水改造。(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其利用量纳入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认真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核定中关于非常规水利用配置的要求,按照“首先再生水、优先地表水、最后地下水”配置顺序,引导新上项目利用再生水;严格工业、环卫、城市绿化等领域的用水管理,促其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全市非常规水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 1.5 亿立方米。(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落实《泰安市水权水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泰安市水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有序开展相关水权确权工作,积极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推进区域水权、取水权、用水权等水权交易。(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11.加快泰安现代水网建设,谋划论证一批中小型水库,对具备条件的水库开展清淤增容,推进大汶河砖舍拦河闸、直界水库增容、龙门口水库增容等重点工程,积极构建“一轴众支、一湖多库、五纵十横”现代水网总体布局。到 2025 年,新增水库库容1052 万立方米。(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负责)

12.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泰安市配套工程规划论证等工作。(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南水北调工程管理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东平湖山东省水资源调配中枢打造,科学合理配置引黄引汶水量。结合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将东平湖作为调蓄工程枢纽,向济南、鲁北、胶东等地区供水。落实《山东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优化配置当地水与外调水,严格引黄引汶调水管理,对引黄引汶进行统筹调度、合理配置。按照省水利厅调整后的大汶河水量分配方案,适时开展大汶河水量指标分配方案调整工作。实施大汶河等重点河流水量调度,加强监测预警和调度管理,落实大汶河水量调度目标,恢复河流生态环境,持续保障大汶河生态流量。(水资源科、南水北调工程管理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岱岳区胜利水库、宁阳县东引汶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恢复灌溉面积1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7.8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1920.38万立方米。2025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30。(市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水利科负责)

15.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落实市县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扩大现有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降低管网漏损,完善计量设施设备配备,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市农村供水保障办公室、市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水利供水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16.实施大汶河生态流量常态监测,建立长效监测机制,为强化大汶河科学调度提供监测依据。实施大汶河生态流量预警管理,根据戴村坝生态流量情况,分级开展预警管理。实施大汶河阐坝联合调度,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用水,通过大汶河戴村坝以上水利工程调度,科学保障戴村坝生态流量持续达标。(水资源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和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严格对照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示范工程创建标准,组织指导泰山区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县、王家院水库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水土保持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东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国家试点建设。通过河道治理将湖库、干渠连点成面,通过水土保持、河湖管护和防污控污等措施保障水网整体长效运行。恢复、疏通和提升东平县农村中小河渠体系,补充乡村河道、农村坑塘水量,增加河道两侧绿化面积,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负责)

19.加大河湖管理和保护力度。按照“责任体系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空间管控严格、管护成效明显、文化内涵提升”创建要求,强化业务指导,协调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实施、验收把关等重点环节,建成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不少于3条。强化工作考核,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情况纳入市对县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具市区功能区予以扣分。(河长制工作科负责)

20.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根据水土流失现状,将全市水土流失年度治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扎实推进任务实施。积极整合政府、社会、群众等各方面力量,以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预防区为重点,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 2025 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25 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科、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创建水美乡村(片区)。以水土保持为引领,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选择生态优良、治理高效、村庄宜居、产业兴旺等特色突出的区域,与移民美丽家园、美丽移民村、移民产业试点项目相融合,整合资金,连片打造,突出亮点,形成规模,创建水美乡村(片区),促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机结合,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小流域提质增效。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示范样板。(水土保持科、南水北调工程管理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22.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水利“一张图”建设,推进实施大汶河防洪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泰安市水利综合管理平台、泰安市水利防汛综合会商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数字水利工程等项目,探索大汶河上下游联合调度机制,提升全流域数字化水平。(办公室、水利防汛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 推进水文化建设。抓好水文化遗产调查,加强涉河、涉水遗产资源的调查研究,逐步摸清家底,形成泰安市水利遗产名录。挖掘提升各类水工程文化内涵,从保护传承弘扬角度将水利工程与其蕴含的黄河、大运河等水文化元素有机融合,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品位。积极创建水文化宣传载体,以现有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水保科教园(示范园)、展示(览)馆、水利遗产等为载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水文化宣传教育,展现治水兴水的人文关怀和文化魅力。(办公室、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科、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23.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分工负责人为副组长,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黄河战略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政策、重要事项、重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防汛减灾和水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办公,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协同推动工作落实。

24.建立推进机制。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任务清单,逐项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保证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实行督导调度制度,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加强调度、督促、指导、服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5.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及时深度报道先行区建设涉及水利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注重发现和总结典型并及时推广,营造支持先行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泰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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