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www.ts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水利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环湖路;邮编:271026;电话:0538—8567706;传真:0538—8567750;电子邮箱:slj_bgs@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妥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健全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结合工作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组织领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会议开放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 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规范程序。明确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制定了政府信息涉密信息核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四是加强整改。按照市级安排部署,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整改工作,优化公开体系、完善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进行更新,畅通公开渠道。五是拓宽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加强与中国水利报、大众日报、泰安日报和泰安电视台的联系,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公开信息。五是突出重点。按照《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安排部署,将双随机一公开、河长制湖长制改革、农村饮水安全、防灾救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列为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及时发布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情况;及时公开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防汛救灾情况及重大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竣工等情况,增强群众参与度,提高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8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和有关工作方案、工作制度,调度督导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科室站的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年初印发了《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考核内容。

(二)2018年机制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整改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机关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办公室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发布。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情况,加强考核奖惩。

(三)2018年制度建设情况。为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照市级制度建设要求,制定了会议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制度,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进一步充实优化了全市水利渔业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对上级和本市出台的有关水利渔业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并跟进解读,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水利渔业改革发展进程。重点对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2018年,市水利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件,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接收处理“12345”便民服务电话转办单106份,涉及水资源保护、河道治理、饮水安全等内容,以上问题全部协调解决并及时回复。

四、《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将《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市的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三项任务列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在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专门设立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专栏”“汛情旱情专栏”“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专栏”,结合我市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情况、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发布进展情况政务信息,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重点水利渔业工作推进情况。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及时公开了工作进展情况信息。

(三)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2018年,在市政府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泰安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信息30条,从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推进成效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公开,通过全面及时实施政务公开,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按要求及时公开发布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20条,发布防汛抗旱信息19条,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市水利渔业局发布各类信息802条。其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19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数量15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数量11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信息数量5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量44条;其它信息数量658条。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部门政府信息分类、公开信息获取方式、邮寄方式及程序。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2018年,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部门网站使用管理,严格按程序发布政务信息。并结合市政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要求,对局属事业单位网站进行了优化整合。结合河长制湖长制改革,加强市局微信公众号和泰安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拓展了政务公开信息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8年,市水利局共收到3件网络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8年,市水利局收到的3件网络申请,其中2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事项,均按时办结;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描述。2018年本局收到申请数量较少且内容不一样,无申请数量居前的相关描述。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2018年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利用网站以及信息公告栏对外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公开业务工作情况,加强了社会公众监督和内部民主监督,促进了水利渔业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2018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成效。一是通过及时公开信息,社会对水利渔业工作开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二是信息质量明显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增强。

九、监督检查情况

(一)建立健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2018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并制定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调动全局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将各科室站和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印发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人员队伍,保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稳定,强化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收费及减免情况。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8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领域不够广泛,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调度和督导有待加强。

(二)今后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注重实效,方便群众,让外界更好更快地了解水利渔业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专职人员培训,加大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调度,提升政务公开效率和质量。

(三)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2019年市水利局将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涉水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涉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读、行业脱贫攻坚、领导班子工作责任目标、机关内部事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泰安市水利局

                                                    2019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