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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4-17 10:07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5月15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3大类、11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坚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将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体检,将反馈意见建议作为难得对症良方,将问题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有力抓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工作精神,扛实扛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好各项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整改落实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整改任务,均已按时整改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和《反馈意见》文件精神,以党内文件形式及时通报下一级党组织。全局上下深刻领悟巡察反馈意见精神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形成了“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任常务副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县级领导干部,局机关科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协作配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带领分管各科室、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整改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各项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明确整改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目标,对照巡查反馈问题,逐项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反复推敲、认真打磨,广泛征求意见,高质量形成《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任务和措施、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具体内容,详细绘制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力有序。

(四)认真调度管理,确保定期完成。加强常态化调度检查,每月调度汇总《巡察整改进展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对进展较慢的单位及时督促提醒,拉单挂账,督办落实,确保问题不遗漏、结果高质效。局领导定期组织召开整改情况调度会,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积极开展自我检视,组织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发现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问题整改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五)强化成果运用,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水利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共同提升。结合全市水利系统系列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改进选人用人流程,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提振干部职工争先进位工作劲头,水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御、水利移民扶持等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省、市领导先后9次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我市水利工作,推广相关典型经验,56项重点水利项目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累计完成水利投资首次突破40亿元,落实到位资金33.62亿元,投资计划完成率、资金到位率均位列全省第1位,新争取省级以上试点4个,会议5次,获各类荣誉(称号)60余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党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落实省委市委建设黄河国家战略先行区部署要求标准不够高、落地不够实”方面

1.关于“先行先试、向高而攀的境界标准有待提升”方面。

(1)关于“对标建设全省黄河战略先行区这一新定位、新赛道,防汛减灾和水资源保护利用专班行动计划中,有些目标设定过于保守求稳,突破性、示范性、引领性不足”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标准。纵深推进全市水利系统“强作风、敢担当、勇争先”和“扛旗当先锋、攻坚打头阵”活动,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锚定建设黄河战略先行区新定位、新赛道,对牵头推进的12项重点任务,逐项梳理细化,进一步提升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强规划论证,绘就发展蓝图。立足中心大局,全力推动黄河战略先行区建设,率先争取省水利厅出台了水利领域支持政策。谋划了一批突破性、示范性、引领性水利工程,盯紧靠上对上争取,17个重点项目列入国家水利领域储备项目库。

(2)关于“个别2023年已经实现或完成的工作目标,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6%’‘指导泰山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也被纳入专班下一步行动计划”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严格用水效率控制,提升用水水平,将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6%”调整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6%以上,力争下降16.5%”。二是全面梳理总结泰山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经验做法,指导全市扎实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关于“落地落细、全程管控的务实举措还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先行区建设部分工作目标、行动计划存在笼统、粗线条问题,没有完全从‘路线图’‘任务书’转换成‘施工图’‘进度表’”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完成《泰安市水利局贯彻落实<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工作方案》修订,对5大类25项任务,逐条细化分解,增加了年度工程任务和责任主体。二是排出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建立了2024年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清单台账,其中,新建项目31项,续建项目11项,逐一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匡算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可研及初设批复时限节点、计划开工时间等,定期调度、半月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2)关于“有些时限紧、2025年就要完成的任务目标,落点还不够清晰,还没有精准落实到具体项目,有的项目还停留在谋划论证阶段”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对《泰安市水利局贯彻落实<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工作方案》中第11项任务进行了细化,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都有具体项目支撑,增加了“2024年,持续推进大汶河砖舍拦河闸工程、尚庄炉水库增容工程、群将湖水库扩容工程、直界水库增容工程,完成黄前水库增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25年,按照国家、省部署安排,有序推进黄前水库增容工程前期工作”等内容,做到重点项目精准推进,前期工作高效落实。

3.关于“政策研究、规划指导的基础功课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关注动向、把握政策、指导工作不精准”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全面把握政策动向,搞清弄懂支持方向、范围、内容与负面清单,聘请长江债券公司做专职辅导,深入学习水利专项债面向水利领域支持政策,提升政策把握与运用能力。二是建立水利专项债券的调度机制,对于县市区实施主体及时跟进指导,申报过程一日一调度。针对2024年度第二次、第三次申报机会,召开债券申报会商会,逐个项目审核把关。2024年度我市共有11个水利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债审核,专项债额度共计15.58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有10个项目成功发行专项债,发债总额7.35亿元。

(2)关于“水资源家底不清,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基础不牢”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摸底调查,强化顶层设计。针对我市水资源管理现状,深入开展《泰安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与优化配置管理研究》,摸清全市水资源家底,分析开发利用现状,科学预测未来供需态势,为今后水资源配置规划提供基础支撑。我市入选全省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试点市,东平县入选试点县。二是细化水资源分区管理。进一步细化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强化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在化工园区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在宁阳县试点实行“水务专员”制度。建成全省首个“水银行”,完成全省首笔水权收储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获水利部发文全国推广。

(3)关于“规划编制缺乏实践逻辑和现实依据,工作指导性不强”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紧密结合当前作物种植结构,同时充分考量未来耕地灌溉的发展需求,全面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以及非常规水等各类水源条件,深入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与供需平衡分析,分区域谋划发展布局,科学精准规划工程措施。二是加快规划编制。组织相关科室、规划编制单位多次会商,省级规划下发后,充分衔接上级规划,进行了新一轮修改完善,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

(二)“‘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核心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1.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屏障筑得不牢”方面。

(1)关于“防洪工程应对极端天气能力不足,有的山区河道比降大、流程短、产流快,局部暴雨易诱发山洪灾害,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山洪沟现状调研,对全市山洪沟进行细致梳理摸排,谋划好、储备好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落实防御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完成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更新改造雨水情监测站点,增强山区河道防灾减灾避灾能力。2024年,成功防御台风“格美”和7次洪水、12轮强降雨过程,全市实现安全平稳度汛。在全省防汛工作总结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关于“灌区工程设施老化严重。因早期建设标准不高、运行时间久,部分灌区存在工程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完善、管护能力不强、信息化水平不高”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着眼长远抓好灌区项目规划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灌区申报“十五五”储备项目。加快推进二十里铺等6座灌区现代化改造,有序实施灌区工程提升改造,加快补齐工程短板。

(3)关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指导性不强。预案编制工作培训指导、检查督导不到位,未开展修编人员专题培训,县乡村三级编制的部分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县乡村三级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县乡严查把关,市级组织专业机构对山洪灾害危险村预案进行技术审查,有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县乡村三级开展山洪灾害“实战化”演练,提高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2.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水源结构不够优化。立足严重缺水地区市情,统筹协调当地水和外调水分配不合理,存在过度依赖当地水、引黄指标利用率不足问题。比如,2010年分配给我市引黄指标1.21亿立方米,目前全市许可发证的引黄指标仅为0.36亿立方米,占引黄总指标的29.5%”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2010年,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分配我市引黄指标1.21亿立方米。我市引黄工程主要有田山灌区、东平二十里铺灌区、戴庙引黄灌区等。为了进一步用足用好引黄指标,2022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引黄入泰、东平县滨湖水厂、肥城市群将湖水厂三个引黄工程。截至目前,已获批复黄河水许可量7679.25万立方米,占引黄总指标的63.4%。其中引黄入泰工程2471万立方米,肥城市工业用水1874.25万立方米,肥城市农业用水400万立方米,东平县农业用水1300万立方米,东平县滨湖水厂1634万立方米。

肥城市群将湖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已于2023年5月6日经省水利厅审查报黄委审批。项目报审以来,市水利局、肥城市先后6次赴黄委协调对接,由于当前处于水利部八七分水方案优化调整期,黄河水取水许可暂停受理,相关批复手续需经八七分水方案优化调整后办理。该工程计划申请用水指标1352万立方米,批复后全市引黄指标利用率将达到70%以上。

(2)关于“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能力偏弱。大汶河干流市级调度管控机制不健全,蓄泄调控机制不够科学,枯水期为满足下泄流量要求,生态用水与农业灌溉用水的矛盾较为突出”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密切关注大汶河管控断面监测数据,建立生态流量联合调度管控机制。2024年以来累计下达调度指令16期,现场督导生态流量保障工作10余次,依托砖舍闸、汶口坝等重点拦河闸坝,科学精准联合调度,保障了戴村坝监测断面1m3/s生态流量达标率100%,大汶河连续3年实现全年不断流。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考虑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用水,特别是在上半年降雨较少、上游来水量严重不足的不利影响下,统筹调度2100万方应急用水,完成春灌304万亩、夏灌306.24万亩,成功应对历史罕见旱涝急转,有效解决了生态用水与农业灌溉用水矛盾,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领导对我市有关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3)关于“农村供水服务保障不到位。还存在供水规模化程度不高、单村和分散式供水多等问题。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仍有209个村未实现自来水入户,村通户不通1.54万户”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户户通”工程建设,聚力打造“五核九片多点、三水统筹互济”的农村供水总体布局,在1481个村同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年累计新建水厂6座,改造提升水厂12座,城市主管网延伸2000余公里,209个未通水村、573个定时供水村、402个村通户不通村全部清零,并对297个管网老化村进行更新改造,提前1年实现自来水“户户通”,全市农村供水规模化覆盖率达到95%,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9%以上,在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

(4)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2023年纳入卫健部门监测的86处农村供水工程中,仅36处消毒处理。2023年10月、2024年3月,省水利厅两次检查反馈我市部分县(市、区)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破损,存在水质安全隐患”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纳入卫健部门监测的86个农村供水工程,均已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二是持续强化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扎实推进县域统管,实现工程建设与规范管理同步推进、同步到位,水利、卫健、疾控等部门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2024年全市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全面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1)关于“河湖管理保护欠账较多”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黄河流域水行政联合执法平台,加强与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协调联动,强势推进黄河干流、东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东平县厂房侵占黄河河道案入选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强化集中攻坚,组织开展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监督检查“春雷行动”和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冬季攻坚行动,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7600余处,全面实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扎实推动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累计完成问题排查整改138处,清理碍洪林木3.4万余棵,培树宁阳县“党建+河湖长”创新典型,结合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载体,开展河湖长制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典型经验交流、河湖现场观摩等活动20余次,有力提升党员群众参与巡河、护河、爱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对河湖长责任落实监督不严不实”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泰安市河(湖)长巡查制度》,对河湖长委托代巡事项做出具体、明确的细化规定,2024年度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2万余次,上报并处理问题6800余件,较上年度增加183%,同时省级以上反馈河湖“四乱”问题整改95处,较去年146处大幅减少,河湖长巡查质效全面提升。二是优化泰安河湖长制App功能,对巡河不规范、不达标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推送提醒,各级河湖长、河长办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大幅提升。三是起草《泰安市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实施细则》,对涉河湖重大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置,对因监管不力,责任河湖出现严重问题的河湖长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程序追究责任。目前,水利部已出台《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省级正制定相关规定,下一步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适时出台我市实施细则。

(3)关于“水土流失治理源头管控不及时。《水土保持法》规定,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际工作中,水利与行政审批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沟通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监督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对新批复的216个项目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全年累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89次,发现问题41个,全部完成整改。共受理212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全部落实公示公开。二是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严开展19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优良率74%。印发抽查结果通报,对照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形成修改说明,对评定为“一般”的5个生产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会同自规、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协同监管50余次,不断压实企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三是强化“靠上前”服务。主动作为、建立台账,靠前服务、跟踪管理市重点项目120项,省重点项目14项,有效预防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4.关于“水利重点项目谋划实施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策划实施的水利大项目偏少”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项目策划,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谋划储备2025—2026年水利建设项目121个,系统谋划了一大批流域性、控制性、标志性水利工程,重大项目储备取得了丰硕成果。二是加快论证实施,依托“十五五”水利重大项目申报新建中皋水库等6个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重大工程。

(2)关于“部分项目前期谋划论证不充分”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专业审查,印发《关于做好水利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强化项目规划依据,强调“确有必要、可以持续、生态安全”的策划原则,要求各县市区、各业务科室统筹指导项目谋划工作,加强行业技术审查,从严审核把关,规范审批行为。二是强化提级审查,印发《关于加强河道治理项目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河道治理项目提级审查要求,提出项目实施时序原则,确保方案、报告编制质量。三是强化综合审查,就近期拟实施的重点项目,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核实项目现状地类、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压覆矿产及环境保护等制约因素,组织各县市区同步协调解决项目堵点卡点,深化项目前期谋划论证。

(3)关于“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资金监管,定期调度重点水利工程资金落实及支付情况,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加快资金落实,保障及时支付;制定全市水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计划,深入开展现场检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支付率66.36%,其中国债资金支付率100%,水利项目资金支付率全省排第6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需进一步压紧压实”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结合分管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查摆剖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深不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村自来水供应等方面的潜在风险点重视不够,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备;‘三审三校’制度不健全,2023年才建立信息发布审批单制度”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市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作为局属各党组织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切实提高考核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日常督导力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意识。2024年局党组会两次听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相关问题,并要求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结合重要会议、重要节点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等时机,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行动,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提高舆情收集报送水平。局党组多次对舆情管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作出安排部署,确保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信息发布逐条逐级审批,持续加强审核把关,夯实各类媒体信息发布人员、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工作责任,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在机关网站、公众号累计审核发布400余篇相关信息。

(2)关于“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疏漏”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抓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条例》学习,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20次,集中观看《失控的权利》等警示教育片5部,编发《党纪学习教育周刊》15期,强化了从严律己、规范履职思想。二是严抓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强作风、敢担当、勇争先”活动,及时调度《落实全省水利系统“三个十”攻坚行动任务清单》《2024年全市水利特色亮点工作清单》,27项重点任务、41项特色亮点工作有力推进。成立泰安市水利局青年学习小组,组织学习研讨4次,编发《青年学习小组工作简讯》4期。抓实一线闪光“水利铁军”建设行动,两批14支队伍、42名队员深入一线锻炼,评选优秀工作队6支、优秀队员19名,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干在一线、比在一线、冲在一线。三是严抓廉政风险防控。聚焦“中秋”“春节”等节日关键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廉洁过节提醒通知》,督促党员干部守好底线。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分层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思想自觉。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需持续用力”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结合干部调整听取研究选人用人工作,切实扛牢了选人用人政治责任。召开局党组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增强了党组成员规范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思想自觉。二是规范干部选用工作。编制了《泰安市水利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加强了干部选用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局机关和5个局属事业单位按时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及时向局党组汇报考核情况、整理归档材料。三是及时做好材料归档。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补充学历有关材料的通知》,开展学历有关材料集中补充,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

(4)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对长期未报备重大事项检查核实不及时。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市水利局的问题线索,主要是相关部门移交转办,主动发现问题少”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专项监督。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水利任务、农村供水“户户通”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采取“四不两直”调研走访,会同市水利局深入县乡村开展专题调研、现场督导,督导检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二是加强“三重一大”监督。注重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通过参加决策会议、座谈了解、调阅材料、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对重大事项和日常纪律作风进行监督。三是加强重点监督。注重问题整改落实监督,围绕巡视巡察整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来电来信来访发现或反映的问题及执纪审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检查调度,严格按要求监督整改到位。

2.关于“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方面。

(1)关于“运用数字手段提升水利智慧化是明显短板。对标先行区‘示范性、引领性’新要求,数字水利建设相对滞后。现有水利业务信息系统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不足;市级平台系统集成度不高,各业务系统分散于不同部门,存在数据分散、编码不一、一数多源问题,‘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不足,不适应新形势下水资源管理、监测预警、洪水调度、防汛指挥的新要求”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泰安市智慧水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原则,系统梳理全局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现状,依据数据赋能要求,完善相关模块功能,整合集成山洪灾害、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水利工程标准化等4个业务系统,目前全市智慧水利综合管理平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开展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先行先试。组织大河、黄前、光明、东周、金斗等5座大中型水库开展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统筹整合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运用现代化新技术,实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精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目前,试点水库已完成运行管理矩阵信息化平台搭建和模型创建,基本完成矩阵建设任务。

(2)关于“全面依法治理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依法治水还没有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各方面,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宽松软现象”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执法职责,制定《泰安市水利局关于明确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实施方案》,明确各业务科室行政执法职责,形成谁监管谁执法、法规科集中监督新机制。二是严格执法监督,对各科室(中心)开展5轮次执法培训,24名同志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年底对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中心)开展考核评估,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三是实行联合执法,着力打破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执法监管“壁垒”,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执法,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100余次。

3.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未规范使用现金支付公务费用”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据最新财经法规、政策文件,重新整理、汇编财务制度,涵盖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差旅费管理、内部审计流程等各个关键领域,确保内容全面、条款清晰、要求明确。二是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构建全方位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明确财务工作职责分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定期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并加以整改,确保各项财务活动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三是严格报销程序,对于“三公”经费以及会务、差旅、培训、评审等经费支出,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方式进行报销,坚决杜绝现金报销行为。四是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建立健全公务卡使用情况统计与报告制度,定期对公务卡结算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公务卡结算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关于“向下属单位违规借款”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内部财务审计,根据工作计划,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预算编制、财务制度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情况和绩效评价情况严格进行内部审计,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坚决避免违规借款的问题。二是开展财务审批制度专项学习。详细解读财务审批的流程、权限、要求等内容,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加深对制度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避免因对制度理解不清而导致的审批失误或违规操作。三是对近年来的账务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借款、账务处理不当、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确保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四是组织学习财务审批制度及“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工作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规范财务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关于“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非税收入展开全方位梳理与排查,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各个项目。按收入类别、执收单位、金额等要素,分类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安排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管理,全面掌握非税收入情况,确保该收的一分不少,应缴的全部上缴。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跟踪非税收入收缴动态,定期与执收单位、银行对账,保证数据准确。加快资金解缴速度,避免资金闲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4.关于“监督反馈问题系统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关于“专项巡视、专项督察均反馈水资源取用监管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整改不彻底”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系统思维抓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巡视、巡察、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逐项梳理对照,系统推动问题整改、成效巩固提升。二是上下联动抓整改。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关于二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有关情况的通报》,制定下发了《关于上下联动、持续深入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组织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功能区水利主管单位,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巩固提升了整改成效。三是强化认识抓整改。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围绕“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深入研讨交流,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主动整改、全面整改、从严整改的责任感。四是突出重点抓整改。聚焦“水资源监管不到位”问题,深入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会同县市区、功能区开展线上线下问题大排查,正确研判、现场检查、及时销号。通过“四不两直”直插一线现场督查,逐步构建了线上监管、线下整治,互联共享、运转通畅的水资源监管工作格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常态化、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深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汶水大讲堂、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研读《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江河战略”》,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对水利实践的指导。不断增强政治机关意识,从严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局党组抓总、机关党委抓细、基层党组织抓实,积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和水利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积极传播水利正能量,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深刻领悟“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断丰富党支部活动,积极参与星级党支部评定,打造坚强基层战斗堡垒,锤炼过硬党员干部队伍。

(三)坚定不移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强作风、敢担当、勇争先”“扛旗当先锋,攻坚打头阵”活动成效,深入实施“一线闪光”水利铁军建设行动,推动青年干部学习研讨交流,推动作风改进、效能提升,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复合型干部队伍。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现场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对案自查、对案自省,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抓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黄河战略专项监督,制定专项监督台账,定期调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四)坚定不移构建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实现巡察整改效益的最大化。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强化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落实措施,加强督导调度,力争取得更好整改成效。把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措施管长远、有常效。

(五)坚定不移推进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登高望远、奋力争先主旋律,继续坚持以黄河战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围绕大汶河流域系统治理工作主线,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三大重点,强化工程建设、调度运行、执法监管三大支撑,夯实思想观念转变、体制机制创新、干部队伍建设三大保障,突出抓好东平湖蓄滞洪区建设、新建大型中皋水库、大汶河流域防洪减灾综合治理、泰山区域水土流失系统治理等重点水利项目,聚力打造全域规划、系统治理,多措并用、两手发力,绿色生态、全面提升的黄河流域治水兴水泰安样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67709;电子邮箱:tasljzgk@126.com。

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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