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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的阶段性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08 16:30 浏览次数:

   市水利局严格执行生态河湖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完成大汶河岱岳区南李村民房、东平县老湖镇滨湖生态园和州城街道108水上农庄问题整改。推进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级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功能区)编制完成了辖区内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照第5号山东省总河长令和第7号泰安市总河长令以及省河长办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7条河流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做好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系统(二期)前端基础、视频采集硬件施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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