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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安市总河长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10-22 14:54 浏览次数:

        1015日下午,2020年泰安市总河长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总结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审议《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泰安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崔洪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张涛主持会议,副市长成丽、赵德健、常绪扩出席。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大事、惠民实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落地落实,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河湖整治方案,坚持因河因湖施策,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为河湖整治奠定基础,确保全面实现河湖治理管护目标。要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以编制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为契机,高起点谋划和争取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水利专项规划盘子。要认真抓好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提升河湖管护成效,确保达到美丽河湖建设标准,并积极推广经验,打造更多具有特色的美丽河湖。要加快解决河湖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涉河湖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抓好水环境治理,抓好河砂资源管理。要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动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为实现河湖岸线高效利用、永续利用奠定基础。要强化河长湖长主体责任、部门联治责任、社会共治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责任,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各级要强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提升工作。要狠抓责任落实,县级党委、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抓亲管,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要狠抓工作进度,掀起新一轮工程建设大会战。要狠抓难题破解,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好以奖代补等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狠抓督查考核,对重点工程、重要任务要挂牌督办、专人盯办、重点查办。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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